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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鹤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“政务闪送”实施方案(试行)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25-09-19 16:40:14 来源: 浏览次数: 字体【

鹤营商发〔2025〕24号

关于印发《鹤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“政务闪送”实施方案(试行)》的通知

 


各县(区)人民政府,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畅通诉求反映渠道,提升政务服务效能,现将《鹤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“政务闪送”实施方案(试行)》印发你们,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鹤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5年9月19日




鹤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“政务闪送”实施方案(试行)

 

为持续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、规范化、便利化水平,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(以下简称12345热线)和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跨域深度融合,打破传统硬性分派和被动承接服务模式,创新转变为服务力量“主动抢单”的灵活机制,实现基层事务性工作有效分流,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,打造鹤岗市“政务闪送”服务品牌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总体目标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充分发挥12345热线优势,推动“12345热线+高效办成一件事”跨域深度融合,以群众呼声高、需求服务多、受益面广的“一件事”为切口,创新推行“主动靠前服务、精准定制服务、全程跟踪服务”的“政务闪送”新模式,实现群众诉求“一线应答、一键转办、全程帮办、贴心周到”,持续提升群众体验感、满意度。

二、重点任务

(一)划定“政务闪送”范围。在国务院办公厅部署的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重点事项中,选取“就医费用报销、退役军人服务、残疾人服务”三个“一件事”作为我市首批12345热线“政务闪送”试点事项,选取绥滨县和兴安区作为试点开展工作。

(二)明确“政务闪送”服务对象。符合接受安置的退役军人;因重病、伤残等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的;需急办但不熟悉流程的;在异地无法到现场办理的;独居老人、孕产妇、贫困户、特殊困难群众;存在其他困难,提出闪送申请的服务对象。

(三)组建“政务闪送”队伍。依据“一件事”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际,以县(区)级营商环境局为核心,组建“市12345热线+县(区)+乡镇(街道)+村(社区)+N”五级联动队伍,县(区)相关部门、各乡镇(街道)在充分调动本级政务服务资源的同时,加强闪送队伍的管理,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。

(四)规范“政务闪送”流程。按照12345热线“一号对外、诉求汇总、分类处置、统一协调、各方联动、限时办结、评价考核”的工作机制,县(区)级相关部门、各乡镇(街道)应按职能职责、管辖权限,建立工作流程,确保群众闪送服务诉求“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回应”,提升规范、高效的闪送服务质量。

三、办理流程

(一)申请。群众通过拨打12345热线转接到“一件事闪送”专席提出诉求,也可以通过鹤岗市政务服务网、龙易办APP 特色专区12345热线“政务闪送”模块线上提出诉求。

(二)转办。县(区)营商环境局收到闪送工单后,根据群众诉求,按照“行业主管、按职承办、属地管理”原则,将工单派发至行业牵头部门,行业牵头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确认。如不符合受理范围,应在收到工单后的1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工单退回至县(区)营商环境局,并注明退回理由、依据以及转办建议。经办单位确认受理后,属地乡镇(街道)需及时在“政务闪送群”发布工单,“政务闪送员”自愿抢单后,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上门服务,经办单位要做好政策解读及业务指导工作。如工单在“政务闪送群”发布4小时后,无“政务闪送员”接单,则由县(区)营商环境局直接派单给属地乡镇(街道)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服务。

(三)办理。“政务闪送员”抢到派发工单后应及时联系群众了解详细地址,告知流程、受理材料并预约上门服务时间。“政务闪送员”收集齐办件材料后要及时报送行业牵头部门,行业牵头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,并将办理结果反馈“政务闪送员”和县(区)营商环境局。如遇特殊情况可通过申请延期的方式,延长办理时限。逾期未办结的,视为超期办件。

(四)回访。12345热线和县(区)营商环境局通过电话、短信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开展回访,告知办理结果,并邀请群众对闪送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。

(五)结果运用。对群众满意的闪送工单及时进行“政务闪送员”积分结算,按照《积分管理办法》进行兑换奖励;对群众不满意的闪送工单,县(区)营商环境局将通过督办提醒方式督促行业牵头部门整改提升,同时在12345热线专报中进行专题分析评价。

(六)汇总。县(区)营商环境局对所有闪送件汇总形成办件进度表,全面掌握闪送事项的进度,挖掘提炼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。

(七)工作要求。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群众缴纳的费用外,一律提供免费的闪送服务,不得以上门服务为由以权谋私,索取钱财。严格落实“一次性告知”,熟悉业务流程、办理材料、时限及注意事项,妥善保管群众提交的各类材料,在服务过程中需保持良好服务态度,主动解答群众疑问,耐心细致沟通办理细节。严格保护群众个人隐私信息,确保群众信息安全。

四、组织保障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县(区)人民政府、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12345热线“政务闪送”工作,明确牵头负责人,切实把每个闪送工单做好做实。同时,要加强联动,形成工作合力,如事项涉及联合审批、转外办理,应由牵头部门予以督促落实,提高闪送服务效率。

(二)保障人员配置。各县(区)人民政府、各相关部门要按照“觉悟高、作风正、业务精、能力强”的原则配备“政务闪送”队伍,并积极吸纳大学生、党员、网格员等充实“政务闪送”队伍。积极开展“政务闪送”队伍培训,熟练掌握事项办理材料、审批流程等业务知识,在服务过程中时刻做到务实敬业、协作配合、廉洁高效。

(三)强化为民意识。认真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,要把政务服务“办理窗口”前移至群众“家门口”,结合群众实际需求,探索将更多事项纳入“政务闪送”范围,做好上门服务。

(四)完善激励机制。采取积分兑换奖励方式激发“政务闪送员”工作积极性,营造比拼赶超、抢单争先的浓厚氛围。

(五)加大宣传力度。各县(区)人民政府、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服务窗口、LED屏、微信公众号、微信群等各种渠道积极宣传“12345热线+政务闪送”工作,提高群众知晓率。

 

附件:1.鹤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“政务闪送”工作协调机制.pdf

2.鹤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“政务闪送”试点事项清单.pdf

3.鹤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“政务闪送”试点事项服务对象清单.pdf

4.鹤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“政务闪送员”增值服务清单.pdf

5.鹤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“政务闪送”服务积分管理办法.pdf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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