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索 引 号: | 112304004141167591/2022-00007 | 主题分类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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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标 题: | 京燃鹤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的通知 | ||
| 文 号: | 京燃鹤办发[2022]116号 | ||
| 发文日期: | 2022年6月2日 | 成文日期: | 2022-06-02 |
| 关 键 词: | 投诉流程,投诉受理范围,投诉办理时限 | ||
京燃鹤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
关于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的通知
一、为提高公司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,规范顾客投诉处理程序,形成有效的投诉管理机制,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本制度所称投诉指顾客(投诉范围)就公司天然气气质、气价、气体计量准确程度及服务质量等事项表达不满、质疑或员工涉嫌违规等其他情况。
三、对顾客投诉的处理应以有关规章制度为依据,以事实求是、公平合理、处理及时为原则,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,认真解决顾客提出的问题,改进工作流程,优化服务管理,维护公司信誉和合法权益。
四、公司销售服务部主任为公司投诉事项的处理负责人,销售服务部是客户投诉的日常接待和处理部门,负责保证在工作日内值班电话畅通,接收投诉、信访、舆情等信息,记录详细,并根据内容,及时处理。
五、公司各部门如遇到顾客上门投诉的情况,应当稳定顾客情绪,耐心听取意见,做好投诉记录,按照公司制度配合投诉事项的调查、反馈等工作。
六、顾客投诉时,投诉受理人应做到耐心听取、认真审阅,做到及时、专业、礼貌,体现良好的道德和服务意识,投诉受理人需注意方式方法,耐心说明教育,切忌态度粗暴生硬,切忌随意表态、许愿,对于顾客的不合理要求,也要耐心解释和说服,防止矛盾激化,对可能被报复的人员和破坏目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。
七、对顾客投诉的受理及处理的基本程序为:受理——处理——反馈——回访——归档,对于影响公司形象和声誉的重大投诉,受理人应先上报分管领导。
八、对因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而引起的投诉,经调查如确属员工服务态度或操作技能问题,当事人和主管领导应主动向顾客道歉,取得顾客谅解。
九、对非公司责任的投诉,应向顾客做耐心解释说明,化解矛盾和排除不合理要求。
十、在征得投诉、信访人员的任何承诺都必须要有书面的依据。
十一、公司全体员工应及时汇总投诉意见,并对外公开公示投诉内容、投诉处理结果,反馈等信息,不断提高客服水平,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。
京燃鹤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
2022年6月2日
《京燃鹤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的通知》京燃鹤办发〔2022〕116 号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