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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      题: 鹤岗三立水务有限公司用水价格、收费及服务内容公示制度
文      号: 鹤三立发[2022]31号
发文日期: 2022年6月15日 成文日期: 2022-06-15
关  键 词: 供水公司公示水价收费

鹤岗三立水务有限公司用水价格、收费及服务内容公示制度

发布日期: 2023-09-26 20:50:13 来源: 浏览次数: 字体【

 

鹤岗三立水务有限公司

用水价格、收费及服务内容公示制度

为规范供水服务价格管理,提高服务质量,维护公司、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民法典》、国家 发改委及市场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,现将鹤岗市用水价格和收费制度予以公示。

一、公司对自来水价格(政府定价)实行价格公示制。

居民生活用水现行价格实行阶梯价:

 第一 阶梯:2元/立方米(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(含144立方米)

 第二阶梯:3元/立方米(年用水量在144-216 立方米之间(含216立方米)


  第三阶梯:6元/立方米(年用水量超出216立方米)。

污水处理费居民0.95元/立方米,非居民1.4元/立方米。

非居民生活用水(生产经营用水)价格为:6.5元/立方米。

特种用水价格价格为:8元/立方米。

二、 公司对政府定价公示的内容包括:自来水单价、执行标准、政府批准文号、执行时间等有关情况。

 、公司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,通过电子显示屏或公示牌、 收费窗口、服务结算清单、指尖水务APP 公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实行价格公示。

四、 实行价格公示的政府定价发生变动时,应及时调整公示清单内容,同时按照新的价格进行收费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鹤岗三立水务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6月15日

《鹤岗三立水务有限公司公示用水价格和收费制度》鹤三立发〔2022〕31号 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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